习近平离京出席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并对秘鲁进行访问
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有效途径
学习贯彻三次全会精神在行动●“振兴路上谱新篇”|十八洞村的明白账

“顶风作案”,广西多人被查!行动将持续到年底→

发布时间:2023-12-12  来源:南天一剑  字体大小[ ]

  “顶风作案”,广西多人被查!行动将持续到年底→

冬季突出违法行为

专项整治行动

进行中

逢车必查

逢违必究

逢疑必测

广西各地交警以高强度的查缉管控

形成严打、严防、严管的高压态势

然而

仍有部分驾驶人

还在“顶风作案”!

 

  严查酒驾醉驾

  醉驾+无证!真的“刑”

  11月25日23时,百色市凌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一辆桂K白色小轿车的驾驶人疑似酒驾,希望交警查处。接警后,民警在某小区路段发现群众所举报的车辆。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驾驶人劳某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将劳某带至医院抽取血样。经司法鉴定中心检测,劳某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148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

  民警在进一步调查中发现,劳某还未考取机动车驾驶证。最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劳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5日、罚款1500元的处罚;对其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法立案侦查,追究刑事责任。目前,案件进一步处理中。

  不知悔改,二次酒驾!

  11月24日23时许,河池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管理一大队在宜州区刘三姐大道对一辆黑色小轿车进行例行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韦某体内酒精含量为64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经核查,韦某于2023年4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广东交警查获并暂扣驾驶证,本次属于二次酒驾的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对韦某作出罚款1200元,吊销驾驶证,两年内不得重新考取,并处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严查超员、违法载人

  核载7人,实载13人!

  11月14日,崇左市扶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渠黎镇渠凤加油站路段巡查时,发现一辆银灰色面包车车身下沉,透过车窗能隐约看见车内坐满了乘客。民警随即将该车拦下进行检查。

  经核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13人。据了解,车上乘员均为同村村民,当天同行参加庙会,为了图方便、省钱,便一起乘车回家,没有考虑安全后果。民警当场指出超员行为的危害性,对驾驶人及乘员进行严厉批评教育。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对该车驾驶人处罚款150元,驾驶证记9分的处罚。

  货车变“客车”,共载15人!

  11月20日,钦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五大队执勤民警在巡逻途中,发现一辆轻型货车违规载人。随后,民警对该车辆进行拦截检查。经清点,包括货车驾驶人在内,该车共搭载15人!

  民警现场对驾乘人员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指出超员载客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并依法对驾驶人作出相应处罚。

  严查货车超限、疲劳驾驶

  “百吨王”夜行被查

  近日,钦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那蒙中队民辅警在国道325线那蒙路段开展夜查行动,0时24分,梁某驾驶载货汽车因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110%以上的违法行为,被民警当场查获。

  经检查,该货车所载货物高达71吨,整车总重97吨。随后,民警按照规定对驾驶人梁某开具超载110%以上的强制措施单,并要求司机卸货复磅处理。

  超限货车“草率”上路

  12月5日,一辆装载着木材的超长超高小货车行驶到G78汕昆高速宜州西收费站时被河池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管理一大队民警依法查处。

  经查,小货车装载的是木材,由于木材较长,车厢内无法装载。驾驶人肖某于是将部分木材架在小货车的驾驶室上方,顶部超出车身1.5米,尾部超出车厢0.5米,仅用2根绳索捆绑便盖上篷布“草率”上路。

  民警对肖某进行严厉批评教育,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驾照被吊销,还要疲劳驾驶!

  11月22日上午,贺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一(二、四)大队民警发现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的驾驶人有疲劳驾驶嫌疑。12时22分许,该车在同古服务区被执勤民警依法拦停检查。

  经检查,该车驾驶室只有一名驾驶人张某某,且张某某的驾驶证属于吊销状态。张某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于当日早上6时17分从深圳市出发,直至10时46分才在广东省肇庆市怀集县梁村停车区停车。

  根据法律规定,民警依法对张某某驾驶证被吊销仍驾驶机动车上路,连续驾驶超过4小时且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违法行为作出合并处罚。

  严查无证驾驶、报废车

  明知犯法,还心存侥幸

  12月7日晚,林某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在玉林市玉州区苗园路行驶时被玉林交警拦停进行检查。经核查,林某所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已于2020年1月份达到了强制报废标准。

  林某表示,该车是其于2021年5月份花500元买来的二手摩托车,当时已知该车达到报废标准,但为了方便自己夜间出行,仍抱侥幸心理驾驶该车上路。

  交警部门依法对林某作出罚款5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同时对报废摩托车予以收缴和强制报废。

  驾驶报废车上路,还不戴头盔!

  11月10日15时20分许,来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民警在市区兴宾南路与文化路路口执勤时,发现何某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且无法提供车辆行驶证,于是对其车辆信息进行核查。4

  经核查,何某所驾驶摩托车因未按规定年检,导致车辆已达到强制报废的标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何某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广西交警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大家驾车出行要严格遵规守法

切勿违法超员、违法载人

不要超速行驶、不要疲劳驾驶

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自觉抵制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

  来源:广西交警微发布、百色交警、河池交警、钦州交警、玉林交警、贺州交警、来宾交警、崇左交警

中国法制法治网摘编黄耀锋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